云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2年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各有關檢驗檢測機構:
為規(guī)范檢驗檢測市場、提升檢驗檢測機構技術能力,根據(jù)《檢驗檢測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云南省實驗室能力驗證實施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云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決定在社會重點關注的部分檢驗檢測領域組織開展2022年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以下簡稱省級能力驗證)。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能力驗證項目
(一)水質 六價鉻的測定;
(二)大米粉中鉛、鎘的測定;
(三)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檢測;
(四)果汁中檸檬黃的檢測;
(五)機動車檢驗機構授權簽字人能力驗證。
2022年度省級能力驗證項目和承擔單位有關信息見附件。
二、能力驗證參加單位
凡是取得云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和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資質認定(CMA)證書中包含相關項目(參數(shù))檢驗檢測能力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參加本次能力驗證項目。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的,應當向云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書面說明。
能力驗證項目費用由云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承擔(果汁中檸檬黃的檢測項目除外)。
三、能力驗證日程安排
(一)機構報名:2022年5月15日前
(二)樣品制備、樣品發(fā)放、初測、初測結果報送、初測結果統(tǒng)計分析:2022年6月30日前。
(二)復測樣品發(fā)放、復測、復測結果報送、復測結果統(tǒng)計分析:2022年7月31日前。
(三)督促能力驗證最終結果為不滿意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整改、驗證:2022年10月31日前。
(四)對所有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總結培訓:2022年10月31日前。
(五)能力驗證結果通報:11月30日前。
具體時間以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書面通知為準。
機動車檢驗機構授權簽字人能力驗證項目組織實施方案另行通知。
四、實施要求
(一)各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要認真組織轄區(qū)內(nèi)的檢驗檢測機構按要求參加此次能力驗證活動,并協(xié)助做好后續(xù)督促整改工作。
(二)省級能力驗證項目承擔單位應當高度重視并配備足夠的資源,保證能力驗證項目及時、科學、有效組織實施,并按時按要求完成各階段相關工作。
(三)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按照項目承擔單位要求,真實、客觀、及時報送檢驗檢測結果。
五、能力驗證結果運用和處理
(一)參加本次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在取得能力驗證滿意結果證書兩年內(nèi),如接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技術評審或現(xiàn)場核查,可免于該驗證項目的現(xiàn)場考核。鼓勵其他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及其他方選擇能力驗證結果滿意的檢驗檢測機構提供技術服務。
(二)初測結果“不滿意”的檢驗檢測機構,須采取整改措施,并進行復測,復測結果仍“不滿意”、未申請或者未參加復測的,視其本次能力驗證結果為不滿意。
(三)鼓勵結果“有問題”的機構自行采取整改措施。
(四)對未按本《通知》要求參加能力驗證及本次能力驗證結果不滿意的檢驗檢測機構,云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將依據(jù)《檢驗檢測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云南省實驗室能力驗證實施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督促其進行整改和驗證。
(五)各項目承擔單位于2022年11月30日前報送能力驗證項目總結報告和相關技術資料。
聯(lián)系人:云南省市場監(jiān)管局認可檢測處 楊偉勛
聯(lián)系電話:0871-63215527
電子郵箱:ynnlyz@126.com
附件:2022年度云南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項目及承擔單位匯總表
云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0日